刘治军、史徽颖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临洮县东部农村引洮供水工程和东裕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价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定西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对临洮县东部农村引洮供水工程和东峪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进行了成本监审,经审核,东部农村引洮供水工程定价单位成本按实际售水量计算为4元/m³,东峪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单位定价成本为3.45元/m³。目前,售水价格按照3.2元/m³的标准执行。考虑今年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原材料、能源价格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年内调整价格的时机并不成熟,加之,省发展改革委正在重新核定引洮原水趸售水价,我委对供水价格暂不予调整。 下一步,待省发展改革委新的引洮原水趸售价格批复后,我委将依据县区申请,严格按照价格调整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932-822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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