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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4:5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定西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

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西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9号,电话:0932-8216060邮编:743000)。

    一、总体情况

2021 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形式,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增强公开实效,营造了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省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定西市2021年应急管理局工作要点》,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一是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市应急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公开各类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按照要求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并在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公开。二是根据国家和省上《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制完成了我市救灾、安全生产2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三是精心策划推出“政民互动”、“应急救援”、“安全承诺、安全预警”、“执法监察”、“公文公告”和“安全天地”等特色专题栏目,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四是全面公开全市隐患排查台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台账、行政处罚企业名单、行政处罚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我局在定西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工作信息210条;公示公告11条;政策法规信息解读信息发布26条,通过手机短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预警信息100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切实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0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规范各科室信息公开职责,明确公开程序和要求。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将《条例》《办法》等文件印发给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学习,使干部职工能够掌握信息公开主体和范围,树立主动公开意识,切实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做好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主动防止公开过程中出现缺漏现象。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坚持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渠道,以局机关门户网站为重要载体,加强与定西日报等新闻媒体宣传合作、通过网络交流互动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对网站的巡检和督查,每对网站进行自查对网站更新、互动回应、错字错链等进行检查整改,确保每10天至少更新一次三是极探索,形成了网站公开、微博公开、窗口公开、微信公开、热线电话公开等5种基本途径,借助新媒体平台信息的良好视觉感和及时通讯功能,扩展政务信息阅读人群,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知识定西应急管理”微信号订阅人数3180人,2021年主动在微信公众号“定西应急管理”发布部门动态及相关信息共390余条。

    (五)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权重,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每月跟踪督办机制,不定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从而有效保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杜绝到季度末、年度末突击赶考、“一阵风”现象。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加强网站建设,我局对公开内容实行双人检查,及时纠正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不准确现象,以检查促问题整改,以考核促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判断信息是否公开上把握不够到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掌握不全,业务不够熟练;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公开程序,扩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督促各相关科室积极报送与群众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好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公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网站链接地址:http://yjgl.dingxi.gov.cn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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