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润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陇西县热电联产(背压式)供热、供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申请批复的请示》(陇润热发〔2021〕100号)收悉。该方案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陇西县巩昌镇境内,建设2×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B30MW背压机组+2×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B12MW背压机组。年供热量480万GJ,年销售蒸汽83万t,年可上网电量24500万kwh,厂供热效率83.9%,厂发电效率66.5%,热电比617%。项目总占地面积11.35hm2,其中建设期热源厂区占地10.40 hm2,生产运行期贮灰场占地0.95 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建设期间土石方开挖总量2.09万m3,填方总量为2.58万m3,借方0.49万m3,无弃方。生产运行期间年产生锅炉灰渣2.51万t,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89184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18518.34万元。项目建设工期:2022年4月~2023年11月,总工期20个月,设计水平年2024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35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七)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712.39万元,其中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652.08万元(含主体已列投资499.6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57.03万元),具体为:工程措施222.77万元,植物措施328.80万元,临时措施34.73万元,独立费用43.1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27.42万元),基本预备费8.0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56万元,建设期投资纳入基本建设费用;生产运行期贮灰场投资60.31万元,具体为:工程措施34.15万元,植物措施1.51万元,临时措施1.25万元,独立费用18.7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8.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0.00万元),基本预备费3.3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3万元,运行期投资纳入生产运行费用。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后继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及陇西县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项目调配利用的土石方要做好转运防护措施,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 四、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定西市水务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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