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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16:26 来源: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定西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20年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一、《关于全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和2020年工作打算的报告》;二、《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支出及2020年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三、《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四、《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年度报告》;五、《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及增值收益专户开设情况的报告》;六、《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部分财政拨款单位降低个人缴存比例的建议》;七、《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部分困难企业疫情期间缓缴的建议》;八、《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限额的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定西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设6 个科室,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0人,其中,在编68人,非在编1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61家, 净增单位 11家;新开户职工 0.42万人,净增职工0.09万人;实缴单位1872家,实缴职工11.41万人,缴存额 17.80亿元,实缴单位同比下降1.78%,实缴职工和缴存额同比增长4.65%、5.38%。2020年末,缴存总额120.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9%;缴存余额69.34亿元,同比增长9.0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 2020年,2.1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02亿元,同比增长32.1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7.56%,比上年增加13.69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51.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5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755万笔14.39亿元,笔数同比下降5.03%、金额同比增长8.41%。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71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2136万笔108.70亿元,贷款余额53.7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43 %、15.25 %、9.53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7.54%,比上年末增加N0.3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5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151笔5856.50万元。     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9574.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16863.85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6.18亿元。其中,活期 1.4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4.78 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7.54%,比上年末增加0.3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20368.53万元,同比增长11.73%。存款利息3626.5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6735.45万元,其他6.5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1063.17万元,同比增长12.1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233.47万元,归集手续费0.2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29.4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9305.36万元,同比增长11.28%。增值收益率1.38%,与上年持平。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67.8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426.9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410.59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735.0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91.05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376.1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146.7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1549.51万元,同比下降21.12%。其中,人员经费859.36万元,公用经费 107.04万元,专项经费583.1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3.01万元,逾期率0.0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376.1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1.09%,国有企业占12.51%,城镇集体企业占1.24%,外商投资企业占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9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7%,其他占0.27%;中、低收入占99.20%,高收入占0.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14%,国有企业占17.99%,城镇集体企业占1.05%,外商投资企业占1.6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5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6%,其他占0.34%;中、低收入占99.40%,高收入占0.6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2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16%,租赁住房占0.7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5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18%,调离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85%,其他占3.2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14%,高收入占0.86%。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4.6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31.74%,比上年末减少2.5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46,069.8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47 %,90-144(含)平方米占87.86%,144平方米以上占5.67%。购买新房占84.10 %,购买二手房占15.7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3%,其他占0.1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0.6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9.3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8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3.20 %,30岁-40岁(含)占50.25 %,40岁-50岁(含)占17.52%,50岁以上占9.03 %;首次申请贷款占70.2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9.75%;中、低收入占99.36%,高收入占0.64%。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6.38%,比上年增加15.5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疫情期间,积极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支持疫情防控。一是缴存方面,支持企业缓缴和停缴。缓缴和停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提取方面,支持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租房费用。三是贷款方面,支持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人员、隔离人员及参加疫情防控人员调整或延后还款期限,在疫情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同时,因受疫情影响,购房合同到期而无法办理借款申请的,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更好地保障缴存职工的使用权益。疫情期间,共申请缓缴企业22个,涉及3437名缴存职工,月缓缴额301.82万元,累计缓缴金额1204.03万元。至2020年12月底,缓缴企业全部按照缴存计划,如数补缴了缓缴资金,阶段性支持工作圆满收官。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0年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开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积金存款专户,并办理缴存业务。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政策调整情况: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职工个人最高月缴存基数应为17305.50元,月缴额最高为2076.5元。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按照职工个人月缴存额统一标准执行。

2.当年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挂牌利率。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我市住房公积金以进一步深化公积金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主线,抓服务改进、抓效能提升的举措和力度前所未有,成效卓著。

1.“一网通办”工作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了喜人成绩,多项指标行业领先。一是单位网厅签约率达到99.40%。全市缴存单位1831个,在线签约1820个,基本覆盖全部正常缴存单位,实现了“应签尽签”。二是缴存业务在线办结率为98.43%。2020年全市缴存事项办理量11.3943万笔,综合线上办理量11.2152万笔,占比98.43%,全省排名第一。三是线上业务办理率88.16%。2020年全市业务办理合计14.2570万笔,线上业务办理合计12.5685万笔,占比88.16%,全省排名前三。

2.“跨省通办”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8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跨省通办”,为缴存职工提供跨区域住房公积金业务查询,证明打印、退休提取等服务。一是梳理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清单。通过与政务平台对接,按照要求逐项制定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线路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实现方式等内容。围绕“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三种“跨省通办”业务模式,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内部流程,做好“跨省通办”事项落实落地工作。二是统一规范“跨省通办”办理事项。按照“应简尽简”的原则,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着力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上下功夫,逐项提出“跨省通办”事项流程材料优化建议。按照国家统一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进一步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流程和时限等内容,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管理部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设置“跨省通办”窗口。结合“一窗通办”改革进展和“全省通办”窗口开设情况,各管理部明确责任联系人,做好政策解答、信息协查等工作。在政务大厅科学设置“跨省通办”窗口,建立“跨省通办”协调联动机制。四是加强“跨省通办”平台建设。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标准规范,在定西政务服务网开设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专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动国家部委建设的“跨省通办”相关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协同办理,提供跨区域在线查询和核验服务。全面梳理“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除涉密、收件受理专业技术性强等特殊原因外,其余事项全部纳入通办清单。

3.“数据互联共享”工作持续推进。一是全面接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统一身份认证,避免办事群众二次登录。二是数据实时推送。实现公积金账户、缴存、贷款以及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件信息实时推送至市级数据中心、“陇码”服务平台,为其他业务平台调用接口查询数据奠定基础。三是进一步拓展完善服务渠道。实现“i定西”APP查询办理各类公积金业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升级改造财务核算功能模块,实现财务精准核算,同时规范资金运行管理。二是开展按年(月)对冲还贷,切实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三是完成二代人行征信上报接口升级工作,实现缴存及贷款信息的上报,为顺利完成人行征信系统对接奠定基础。四是推动业务凭证电子化。在建立电子印章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拓展、研发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业务凭证电子化功能,为缴存职工在线提供缴存明细、贷款还清、异地贷款等证明材料,同时进一步规范中心业务凭证管理。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我中心获得定西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市民服务中心2020年度优秀窗口单位,牟晓刚同志被评为定西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市民服务中心2020年度优秀服务标兵。

                  



责任编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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