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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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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2名委员,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一、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和2018年工作打算的报告》;二、定西市财政局《关于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管理费用决算和2018年管理费用预算审核情况的报告》;三、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定西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9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9人,其中,在编76人,非在编1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67家,实缴单位1849家,净增单位61家;新开户职工0.4万人,实缴职工10.81万人,比上年减少职工0.42万人;缴存额15.12亿元,同比增长4.57%。2018年末,缴存总额86.06亿元,同比增长21.32%;缴存余额55.77亿元,同比增长13.0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8.7亿元,同比增长7.62%;占当年缴存额的57.51%,比上年增加1.63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30.28亿元,同比增长40.29%。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1万笔12.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9%、9.36%。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49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4万笔81.05亿元,贷款余额43.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14%、18.55%、16.5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8.40%,比上年增加2.3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新增甘肃银行办理委贷业务,停止定西农商行办理委贷业务。 (四)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41亿元。其中,活期2.3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0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8.40%,比上年增加2.3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5720.17万元,同比增长11.21%。其中:存款利息2261.8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3448.83万元,其他9.4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8640.35万元,同比增长13.36%。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987.27万元,归集手续费0.5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52.5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7079.82万元,同比增长8.68%。增值收益率1.34%,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19.1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170.7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89.88万元。 2018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29.3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89.8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645.15万元。 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19.17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372.3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811.54万元,同比增长19.51%。其中,人员经费766.15万元,公用经费103.62万元,专项经费941.7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7.64万元,逾期率0.1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619.17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372.3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55%。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41%、4.57%,实缴职工人数同比减少3.7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8.15%,国有企业占10.55%,城镇集体企业占0.81%,外商投资企业占0.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0%,其他占8.8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2.70%,国有企业占11.20%,城镇集体企业占1.27%,外商投资企业占0.6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1%,其他占3.96%;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65%,国有企业占13.22%,城镇集体企业占2.15%,外商投资企业占0.9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2%,其他占20.86%;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2018年,1.5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5.5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75%,租赁住房占0.7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0.9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1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4.98%,其他占9.9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5.8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6.89%,比上年减少1.1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5998.8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9.98%,90-144(含)平方米占86.67%,以上占3.35%。购买新房占90.68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0.94%),购买二手房占8.9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36%,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26.0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3.8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4.68%,30岁-40岁(含)占38.78%,40岁-50岁(含)占17.99%,50岁以上占8.55%;首次申请贷款占98.3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4%;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149笔4587.5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436.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683.98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和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8.95%,比上年增加3.7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8年机构及职能未进行调整;新增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新城支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政策调整情况: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5015.83元,经计算,确定我市2018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低应为5015.83元,最高应为15048元;职工个人月缴存额最低为202元,最高为1806元。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同一标准执行。取消了辖区内转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跨县区转移单位介绍信;辖区内转移不在提供身份证。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调整自建房提取,自建房提取必须是“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所有权证为缴存人本人或者配偶,且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为农村户口,建房时间在一年内;调整了提取还贷,提取公积金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或异地公积金贷款时,当事人必须提供银行或异地公积金中心的提前还款证明;调整了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缴存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半年以上,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办理销户提取;新增旧住宅小区电梯、管网改造提取。 3.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将贷款额度与个人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不超过缴存余额的18倍;规范直系亲属贷款和自建房贷款,限制贷款次数,杜绝第三套房申请贷款和一套房重复贷款;二手房贷款的购房时间调整为一年,以二手房不动产证签发时间为准;取消了“商转公”贷款;取消了借款人单位介绍信和借款人工资流水以及征信报告查询函等申报资料,修订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将开发企业楼盘准入审批权限下放到各管理部,减少审批阶层和环节,缩短楼盘准入时限,有效促进信贷工作“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 4.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没有调整,按照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确定最高贷款额度(每笔40万元)执行。 5.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挂牌利率调整并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网点建设,改进服务手段。一是积极推进管理部进驻政务大厅工作。按照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整合方案要求,完成了安定管理部整体搬迁进驻,市直、陇西、渭源、漳县管理部业务受理窗口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二是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项目的梳理完善工作。三是完成了中心门户网站迁移工作。按照市政府办政务云平台建设及数据互联共享会议要求,对中心门户网站进行了迁移并在市政府集群网站正式上线启用。 2.加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效率。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相关政策要求,通过前期筹备、考察论证和公开招标,已完成综合服务平台硬件建设目标任务,综合服务平台软件建设部分稳步推进,计划通过住建部验收组验收后正式上线运行。 3. 优化完善提升信息系统功能。一是财务集中核算功能上线运行,通过对原有会计科目、账套、账户进行整合优化,使财务数据更加完整、财务处理更加准确,强化了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稽核模块投入使用。在功能上涵盖缴存、提取、贷款、财务等核心业务,实现了建立、监测、识别、预警内部业务风险,实现业务办理流程公开、过程可控、结果可查的内部稽核审计功能。三是短信平台惠及缴存人。经过研发、测试,短信平台测试开通,解决了以往用户只能通过前台查询、电话咨询账户情况的问题,满足了缴存人随时随地了解本人账户资金变动情况的需求。四是完成了服务器采购项目建设。通过购置先进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解决了中心当前业务系统卡顿、延迟等问题,为今后核心业务拓展奠定坚实基础。五是完善信息接口的研发。完成了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等外部相关系统接口的研发工作,并按照《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进行应用系统和数据库设计,增强系统应用拓展性。 (四)披露的其他事项: 一是循序渐进测试系统,实现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对现有会计科目进行重新设置,整合10个账套的财务数据,完成“大财务”系统的期初数据导入工作。经各业逐笔测试办理成功后,11月1日财务集中核算系统按计划顺利上线运行,各类业务办理流畅、未出现一笔资金风险。财务集中核算达到住建部一级核算的要求,中心财务核算更加规范、数据口径统一、报表数据更加准确完整;二是快捷高效清理全市公积金专户。以财务集中核算系统建设为契机,在整合全市账套、集中核算的同时,对全市各银行公积金专户进行了清理。在10月中旬至11月底,用一个半月的时间,高效快捷销户35个银行账户,全市公积金银行账户由43个精减为8个(其中公积金专户7个、增值收益专户1个),使中心的银行账户设置更加规范,中心对资金流动性的管理更加科学,资金的使用效率大幅提高,资金的安全性显著增强。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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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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