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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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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根据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统筹推进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时期各项任务。 (一)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2011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切实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意见》、《定西市劳动力培训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定西市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定西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定西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定西市政府性建设项目欠薪应急周转资金制度》、《定西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定西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定西市劳务经济人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末,全市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共考录安置高校毕业生11064名;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9亿元,扶持5.12万人走上创业之路,带动就业10万多人;全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稳定在7000人左右,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累计达到21931人;全市累计完成就业技能培训8.113万人次、创业培训1.7583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13.6873万人次。 (三)社会保险工作统筹推进。“十二五”末,全市城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02万人、8.55万人、32.67万人、9.53万人和10.63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参保155.13万人,参保率为96.31%。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3万人,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97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936元。社会保险基金稽核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不断加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稳步推进。 (四)人事人才工作不断加强。“十二五”末,全市共考录公务员837名,审批登记公务员643名,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3.2万人(次),公务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9916人。实施引智项目15个,先后引进美国、加拿大、德国等11个国家的专家31人次。同时,军转干部安置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各类人事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五)劳务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十二五”末,全市累计输转城乡劳动力333.71万人次,创劳务收入436.85亿元;累计完成城乡劳动力培训108.58万人次,登记注册劳务品牌21个;全市共建立50人以上的劳务基地1647处,累计有7600多名农民工回乡创办经济实体。积极推进劳务经济市场化体系建设,2012年在全省率先成立定西市劳务输转行业协会,吸纳市内外148家企业为理事单位,发展会员8360人。劳务经济实现了由体力型向技能型、分散自发型向组织型、临时短期型向长期稳定型、外出务工型向返乡创业型转变。 (六)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在稳定扩大就业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高龄补贴、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兑现科学发展业绩奖、提高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取暖费补助标准、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等,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认真组织实施企业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待工作,多渠道增加城镇居民收入。201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67元,增长9.3%。 (七)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十二五”末,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5374户,涉及劳动者15.46万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53件,结案率为100%,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089.9万元,为1915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4218万元。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1.25%,用工备案率达到了80%。共受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339件,结案率为100%。共处理来信来访2394多件次,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018件,认定971件,完成工伤鉴定582人。 (八)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积极实施市、县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市级业务综合楼投入使用。7县区和66个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全面完成人社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二、“十三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从外部环境来看,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结构性产能过剩严重,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城乡统筹发展难点增多,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亟待化解。特别是我市经济总量小、城乡居民收入居全省后位,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从事业发展自身来看,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将比较突出,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还较低,社会保险基金平衡安全运行压力逐渐增大;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效性不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有效破解,人才发展活力不足,人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城乡、部门、行业间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劳动关系日渐复杂;基层基础仍然薄弱,群众日益多元丰富的公共服务需求对人社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定西提供坚强支撑。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目标是: ——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就业效果逐步显现,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得到妥善解决。“十三五”时期,每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平均增幅保持在2.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末就业率每年保持在85%以上。 ——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面实施,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完善,基金实现安全运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十三五”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8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万人,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万人、13万人和13万人以上。 ——推动劳务经济实现提质增效。劳务经济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境外劳务输出有新的突破,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市年输转城乡劳动力稳定在60万人以上,年创劳务收入100亿元以上,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同时,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积极开展,劳务品牌建设不断加强。 ——全面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素质。精准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不断增强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劳动者实现就业增收。“十三五”末,全市累计完成贫困劳动力培训36万人次以上,申报培训(实训)基地16个。到2020年,对已培训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和贫困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进行巩固提升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并进行技术等级鉴定, 实现“一人一技全覆盖”。 ——打造更具竞争优势的人才队伍。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素质大幅提升,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不断增强,引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各类人事考试工作有序开展。“十三五”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2万人,基本建立起规模较大、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 ——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得到落实。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地区、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企业诚信用工和失信惩处机制逐步健全,群体性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增强,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三五”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8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5%。 ——建立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设施完备、功能健全、标准规范、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完成“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建立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终端体系广泛覆盖,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二)重点任务 1.创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着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资金政府投入力度,鼓励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推动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探索建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2)全面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继续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实施农村创业富民行动,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十三五”期间,力争建成10个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园区),30个市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园区)。 (3)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服务,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完善就业援助政策,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就业工作,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4)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坚持以“抓培训-促就业-保增收”为主线,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实施精准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全面开展新时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以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样化,培训层次多级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管理规范化为目标,构建覆盖城乡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 (5)切实提高劳务输转质量。充分发挥劳务经济在促进贫困地区劳动者脱贫致富奔小康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开展劳务品牌创建。“十三五”期间,每年开展劳务品牌培训3万人左右。加强劳务经济动态监测,健全劳务输转实名制管理机制,加强对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完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6)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进一步整合和加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规范招聘单位招人用人行为,加强人力资源供求信息采集和发布,建立与市场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人才需求预测和信息发布体系。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政策措施,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2.坚持城乡统筹,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围绕深化改革,积极完善和健全城乡一体的全民社会保险体系。 (1)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措施,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进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强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保障功能,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继续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2)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与国家网络的互联互通和动态更新,做好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 (3)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城乡、行业、群体间的待遇差距。健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健全完善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结构和标准体系。 (4)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持续加强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基金预决算制度,强化基金监管、内控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数据齐全、规范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推进社保基金规范运行。加强企业年金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社保诚信单位建设活动。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人事人才工作。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不断增强区域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 (1)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培养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统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2)提升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选用制度,严把公务员入口关,不断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公务员教育培训改革创新,提升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加强平时考核。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公务员良好职业精神,增强职业荣誉感。 (3)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健全岗位设置管理,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合同订立、变更、续订,以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为重点,促进事业单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不断提高人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4)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面向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的职称评价服务体系。完善职称评定制度,继续做好全市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职工的职称评定工作,重点落实好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渠道。 (5)进一步加大引智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围绕实施“3341”项目工程和精准扶贫,突出工业强市、科教兴市、特色产业开发和文化旅游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做好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积极争取引智项目,做好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和转化工作,提升引智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6)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安置政策,落实好计划分配军转安置任务,健全自主择业管理服务体系,搭建鼓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的有效平台。探索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和网络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全面做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确保全市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4.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1)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工资所占比重。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形成科学的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完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完善地区津贴制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加大对我市收入分配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缩小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收入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2)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建设。大力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研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探索在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巩固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3)多渠道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认真抓好城镇居民收入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充分挖掘收入增长潜力,促进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拓展就业创业富民新渠道。落实工资和社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政策落实,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 5.健全劳动维权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兼顾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争议调处、创新执法体制,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赢共利、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巩固和强化劳动合同制度,全力推进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把建筑、餐饮等行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群体作为重点对象,精准确定扩面对象、组织开展集体协商,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建设,着力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社会氛围。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 (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非公企业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建设,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注重发挥企业、基层以及区域性、行业性人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将50%以上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全面提升监察执法水平。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继续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完善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建立完善用工企业诚信守法和失信惩处机制,实现全市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全覆盖。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构建多部门共同治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 6.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完善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推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公共服务普惠、便捷和公共管理精准高效。 (1)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县、乡两级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服务站、行政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农民工服务窗口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到2020年努力实现县区、乡镇、村三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全覆盖。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设施建设。 (2)加快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库,实现各业务领域信息化规范管理。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大数据应用平台,提升科学决策和管理服务水平。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群,建设统一的网上服务平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建立就业和社保信息使用管理和安全评价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网络信息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建立完整的安全防护体系。 四、“十三五”规划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大项目谋划争取力度。牢固确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抢抓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的大好机遇,紧紧围绕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村劳动力培训、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加大项目谋划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加大投入,为“十三五”规划落实提供项目支撑。 (二)全面推进部门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努力提高人社工作的法制化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人社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及时办理民生平台转办事项,查处举报投诉问题。 (三)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紧紧围绕省政府与市政府、省人社厅与市人社部门签订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目标责任书,认真分解落实对县区政府和人社部门的考核责任指标。坚持以促进整体工作为目的,重点加强对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人事人才工作、调解仲裁等工作的细化考核,使考核内容更加全面,考核体系更加健全,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强化部门联动和统筹协调,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目标责任有效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建设规划体系,明确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任务,建立和完善本地区信息化建设、使用、安全、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管理,健全并完善定西市12333热线服务电话、社区平台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联动体系。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测和预警系统,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基本形成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覆盖全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八项规定”精神,着力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就业资金管理和人事考试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等慵懒散漫行为,树立人社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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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姚香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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