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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期间全市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


发布时间:2017-01-04 09:00 来源: 定西市人民政府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元旦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从严、从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节日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2200人次,出动警车480台次,全市未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未发生重大交通、火灾事故,全市社会治安稳定。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落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元旦安保工作,2016年12月26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明主持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市维稳办关于元旦春节安保维稳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对全市元旦安保维稳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近期安保维稳工作,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以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紧盯落实公安部党委“四个严防”工作目标和“五个进一步强化”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做好近期安保维稳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节日期间,市公安局带班局领导杜辉珍、张宏坚持每日视频调度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元旦”安保工作。12月30日和31日晚,根据曹明副市长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总体部署,市局副局长刘军带领治安支队、消防支队负责人和安定区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深入安定区消防重点单位开展元旦“零点夜查”行动。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公共安全。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旅游景区、大型商场、重大活动举办场所等检查防范工作。交警部门认真分析研判辖区的交通状况,加大路巡路查力度,突出抓好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点路段的管控,进一步加大对酒驾、闯红灯、闯禁行、“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防部门积极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检查单位1074家,发现隐患278处,整改269处,同时在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筑牢警民防火安全屏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全市公安机关还结合本地实际,严管、严查、严处非法生产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问题,确保全市未发生烟花爆竹失控漏管事故。

    三是加强管控,维护社会稳定。元旦期间,国保、反恐、信访等部门认真摸排梳理重点人特别是重点上访人员情况,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各类重点人纳入公安机关管控视线,确保了节日期间未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和暴恐事件。情报部门进一步拓宽情报信息来源,及时掌握行动性、内幕性情报,按照分级分层控制的原则,充分依托大情报系统动态管控平台,对重点人进行动态管控,严防其发生现实危害。各级公安机关采取有力工作措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各类案件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责任,确保治安良好。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工作,加强与武警等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落实多警种联合武装巡逻机制,加大对党政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繁华商业区、公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武装巡逻力度,切实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治安部门加强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实名登记购买散装汽油制度,加强对中小旅店、出租房屋、娱乐场所、网吧等治安复杂部位的摸底整治,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全面排查整治治安隐患,确保了节日期间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五是严格纪律,加强队伍管理。节前,市公安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廉洁文明过节的通知》,市局党委、纪委给全体民警、辅警和文职发送了温馨提示的短信,既传达了节日的问候,又强调了廉洁过节的要求。节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纪律条令,加强了假日期间的队伍管理,做到了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市、县(区)公安机关值班领导坐阵指挥,安排足够警力在岗备勤,确保了及时回应群众报警求助。各级公安机关在节前对单位内部安全进行了自查,重点针对监管场所、机关内部设施和文件、保密安全等进行了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除执行必要警务活动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外,全部集中存放管理。同时健全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强化通信、装备、人员等各项保障,切实做好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迅速响应、妥善处置。(朱文彬)



责任编辑:原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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